一名基督徒去教堂做完禮拜後準備奉獻10美元,不料,不小心把一張100元的鈔票丟進了奉獻箱,他十分後悔,就找到牧師要求返還給他90元。
牧師說:「這叫我怎麼辦呢?錢已經進賬了。」
牧師說:「這叫我怎麼辦呢?錢已經進賬了。」
他垂頭喪氣地說:「哦,那就算了,算我多給上帝90元吧!」
牧師說:「不,其實你並沒有多給,上帝只收到你10元。」
看完這則故事,想到聖經上說:「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難,不要勉強,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。」(林後9:7)神喜歡的、所要的是人甘心樂意的奉獻、花費和付出,如果人的花費不是心甘情願,而是做給人看或是走走過程,只為了證明自己還是一個基督徒,那麼,對於人這樣信神的態度與行為,神會怎麼看呢?主耶穌曾揭露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:「你們要防備文士;他們好穿長衣遊行,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,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,筵席上的首座。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,假意作很長的禱告。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!」(可12:38-40)與這些文士、法利賽人相比,有一次當一個窮寡婦來到主面前奉獻了兩個錢幣時,主耶穌卻稱許道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,比眾人所投的更多。因為,他們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裡頭;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」(可12:43-44)
從主耶穌對待不同的人所給出的不同的評價可以看見,神是聖潔、信實的神,更是不容欺騙的神,神要求人奉獻任何東西時並不是喜悅人所付出的物品貴重與否,也不是看人外表有多少好的行為,神看重的是人的心是不是真的甘心樂意地為神付出。
這時我想起《真有福的人》這首歌:「今天對神有真實的愛,這樣的人有福了;對神順服之人有福了,必在神國中存留;對神認識的人有福了,必在神國中掌權;對神追求的人有福了,必從撒但的捆綁中逃脫出來,而享受在神之福。能背叛自己的人有福了,必被神佔有,承受神國中之豐富神國中之豐富。為神跑路的神紀念,為神花費的神悅納,向神獻上的神給予其享受之物,享受神話的神祝福,必是神國中的棟梁,在神家必然豐富無比,無人能相比。」
今天,我們不妨反省自己在信神的觀點上是抱著只求得福、得恩典的存心來信,還是能遵行神的道,追求認識神,達到能盡心、盡意、盡性地愛神呢?
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是常常尋求主的心意、實行主的話達到敬畏神遠離惡事,還是隨心所欲、自由放蕩地隨從世界潮流任罪蔓延,貪戀罪中之樂呢?
我們向神禱告時,是敞開心毫無保留地與神說真心話,還是有口無心地口頭隨意念叨幾句欺哄糊弄神呢?
我們在讀神的話時,是在用心揣摩神說每一句話的心意與神對我們的要求,還是只在按部就班地完成一個基督徒日常該有的生活流程,而應付了事地隨便看看呢?
到了聚會的日子,我們是去守個宗教儀式,還是用心投入,想在每一次的聚會中明白一些真理並帶到現實生活中去付諸實行呢?
如果在這些事上從來都沒有對自己這樣求真求細過,那麼,我們是不是應該反省一下自己的信到底能不能讓神滿意呢?從今以後,又該如何對待這些問題呢?
求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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