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,我特別崇尚地位權勢,喜歡結交一些有權勢的親戚、朋友,為的是能在社會上站穩腳跟,臨到難處時有人幫忙。2008年5月,我隨著妻子接受了全能神的末世作工,通過讀神的話語,我對神聖潔公義的性情有了一點淺顯的認識,知道神恨惡撒但權勢,厭憎人崇尚勢力。後來,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突然臨到了我,讓我看清了地位權勢對人的苦害,同時也體嘗到了神話真理給我帶來的光明……
2009年8月5日下午兩點多鐘,一陣急促的手機鈴聲吵醒了我,那時我正在午休,妹夫急切地告訴我,鄰居李中因宅基地與我媽發生口角,李中把我媽打傷了,現在我媽已經被送進了縣人民醫院,讓我趕快過去。聽到消息後,我慌慌張張地趕到醫院,在病房裡看見母親的傷勢,我惱火極了,心想:李中呀李中!你要人沒人,要勢力沒勢力,你也太不自量力了,竟敢打我媽,你不是自找麻煩嗎?我剛把母親住院的手續辦理完,在派出所上班的表哥就打來電話,要求讓法醫給我母親做傷情鑑定,之後馬上到派出所報案,並讓我趕緊催李中出醫療費,他要是不服就把他抓起來。
晚上,我把表哥打電話催促報案的事跟妻子說了,妻子說:「咱是信神的人,做事不能和不信神的人一樣啊!我們心思得清明,這都是屬靈的爭戰,涉及到神的見證,千萬別上撒但的當,做出羞辱神名的事。你知道現在執法的人都想撈油水,你表哥也不例外,他們都心狠手辣、唯利是圖,哪管老百姓的死活?你要是到派出所一立案,李中被抓,他家人就得給這些人送禮,弄不好還得變賣家產,就別說給咱媽出醫療費了。再說,咱藉著親戚、朋友的勢力整治李中,這不是以惡報惡嗎?這可不是神的心意啊!我想這件事咱們應該私了,只要李中能給咱媽付醫療費,其他事就不再為難他了。」聽到這兒,我很勉強地點了點頭。
這時妻子拿起神話書,說:「來,我們看段神的話吧!全能神說:『你無論辦哪一件事,無論大事小事,無論是在神家盡本分,還是你個人的私事,你都得考慮到這事合不合神心意,這事是不是有人性的人該做的,你做的事神高興不高興,這些是你應該考慮的,若你這樣做了,那你就是尋求真理的人,是一個真正信神的人。這樣認真地對待每一件事,對待每一個真理,才能達到性情變化。有些人認為他是做個人的事,管他真理怎麼說,我這是私事,就任意做吧,自己怎麼高興怎麼來,怎麼對自己有益處就怎麼來,絲毫不考慮什麼神家的影響,不考慮是否合乎聖徒的體統,最後做完事裡面就黑暗了,難受了,難受也不知怎麼回事,這不是應得的報應嗎?不被神認可的事你做了那你就是得罪神。』(摘自《基督的座談紀要·尋求神的意思 做到最大程度地實行真理》)」聽了神的話語,如同神在面對面地提醒我,不讓我做羞辱神名的事,做事前要考慮合不合神心意,不合神心意的事堅決不能做,不知不覺我心裡的氣也消了。但想到就這麼簡單地處理這件事,別人會不會笑話我無能呢?再說了,家裡兄弟姐妹多,親戚也多,我要是按著神的要求來處理家事,會不會惹得家裡人、親戚們不滿呢?母親都八十多歲了,如果我們處理不好這件事,萬一有什么責任誰來承擔呢?妻子看出了我的心思,耐心地對我說:「高坡,咱信神了,家裡臨到這事咱得用真理解決問題,千萬不能為滿足個人的利益做事呀!要是我們依靠勢力對付李中,那不就失去聖徒的體統了嗎?咱們今天信神要依靠神,不依靠勢力,能公平對待李中,這不是我們窩囊無能,而是敬畏神遠離惡的表現呀!」妻子又拿起神的話讀道:「讓弟兄姊妹佩服,讓家裡人佩服,讓周圍的人都佩服,等到有一天外邦人進來,對你的所做所行都佩服,看見神作得實在太好了,在你身上就是一個見證。雖然你沒有什麼見識,素質又差,但通過神的成全,你能滿足神,能體貼神的心意,看見神在這素質最差的人身上作了這麼大的工作,人認識了神,都成了在撒但面前的得勝者,對神忠心到一個地步,那這班人就是最有骨氣的人,這是最大見證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愛神才是真實的信神》)讀完神的話,妻子堅定地說:「神要求我們無論大事、小事,無論是教會的事還是家裡的事,在做事之前都得先衡量這事做得是否合神心意,而不是讓我們考慮合不合人的意思,要是那樣想我們就會失去見證,我們在撒但面前能不能站住見證,能不能讓撒但蒙羞,直接涉及到我們是不是有人性,能不能蒙神稱許。所以,我們做啥事都得接受神的鑒察,得憑神的話活著,做人光明磊落,這樣活著有尊嚴、有人格,這才是為神站住見證呀!」我揣摩著神的話,心裡經過一番爭戰後,慢慢想明白了:是啊,神的話說得很明白,作為一個信神的人所作所為都涉及到神的見證,我不能羞辱神的名,如果我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,依靠勢力解決這件事,那就跟外邦人一樣了,在撒但面前就沒有見證了。如果我憑神的話行事,為神站住見證,即使最終被人笑話了,但我滿足神使撒但蒙羞了,這是最有價值的事,是我該活出的正常人性啊!當我從心裡放下此事時,也不覺得苦了,反而覺著這樣做人光明磊落,心懷坦蕩,心裡也踏實了。於是,我就和妻子商量,決定和李中私了此事,不用法醫給母親做傷勢鑑定,也不報案了。
接下來,每天到醫院看望母親的親戚朋友特別多,這幾個人剛走,那幾個人又來了,而且他們都要追問我事情處理的結果,「法醫鑑定書做了沒有?當事人李中給抓起來沒有?」「醫療費拿來沒有?」「李中來沒來道歉?」有些有權勢的親戚聽說李中還沒來,就吵著讓我趕緊報案,把他抓起來送進拘留所,他就老老實實把錢送來了。甚至就連醫院病房裡的病人與陪護人員也都在議論紛紛,說我辦事太差勁,這麼多天了,連個法醫鑑定也辦不成。聽到這些讓我難堪的話,我的臉天天就像挨過巴掌一樣火辣辣的,感到顏面盡失。同時我還得扮演一個母親被人打傷、兒子卻不能為她出頭伸冤的窩囊廢的角色,我真是一肚子委屈,有苦難言。
一天,我從醫院回家,途中有個朋友問我老母親的事處理好沒有,他的問話使我很尷尬。此時,我越想越生氣,是越想越惱火:這個李中也太不爭氣了,十多天都不出面,也不給我個台階下!回到家,我沒好氣地對妻子說:「李中一直不出面,我又不能先找人出面調解,那樣感覺好像我怕他似的。」妻子看我心情不好,低頭思索著什麼,沒吭聲。我又說:「像李中這樣不明事理的人,還真需要到監獄裡受皮肉之苦,才會順順當當地出醫療費,這次若不讓李中到拘留所住幾天,人都會笑話我們沒本事,並且全家族的人都得跟我們丟臉,說咱家人窩囊。現在咱媽已經入院十多天了,李中卻一直沒來,哪有這樣不通情達理的人呢?乾脆報案讓派出所把他抓起來算了!」這時妻子打開神的話讓我看,我看到神的話說:「信神的人如果與不信神的人的言談、舉止都是一樣的隨便不受約束,那這人比外邦人還邪惡,是典型的惡魔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對不行真理之人的警告》)「要想摸著並體貼我的心意,必須在我話上留心,不能亂做,不是我稱許的都是禍!只有我稱許的才是祝福。我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,凡是我不許的,你們千萬別做,免得我發怒於你,那時你後悔來不及!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》)看了神的話,我非常吃驚,從神的話中我看到了神的威嚴烈怒,沒敢再說什麼,也不敢再憑血氣由著自己的性子來。我心裡驚恐萬狀,靜靜地坐在沙發上揣摩著神的話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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