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 順服
記得我還是孩童的時候,就常聽老人們說「夫貴妻榮」,那時候我就想:「長大了我一定要找一個出身好,有能力賺大錢,能保護我和孩子的好男人,可不能隨便嫁。」我相信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,第一次投胎我沒得選擇,第二次我可要睜大眼睛好好挑。就這樣,嫁一個好丈夫成了我最大的追求目標。
1997年我來到美國求學,我一邊日夜攻讀英文和碩士學位,一邊尋找理想中的丈夫。當時有人陸陸續續給我介紹了好幾個對象,都是高學歷、收入穩定的美國人,但由於種種原因,不是我看不上人家,就是人家看不上我。直到第四年,我遇到了現在的丈夫,他是美國人,我們交往後因為我未婚先孕,很快我們就結婚了。可婚後我發現丈夫不僅是個沒有高學歷、沒有好工作的平庸之人,而且還胸無大志,不求上進,特別懶惰,每天只工作三到四個小時就往家跑,導致他的收入微薄,根本無法供應我和孩子的開銷,我們每月都得靠公婆給的一兩千美元才能把房貸和生活費付清。
就這樣,我「夫貴妻榮」的美夢徹底破滅了,我恨自己瞎眼找了這麼個丈夫,把自己第二次「投胎」的機會搞砸了。因此,我對丈夫心生厭惡,總是看他不順眼,他做什麼事我都覺得不合意,說什麼話我都不願聽。但是不管我怎麼說丈夫、衝他發火,他都很少還嘴,對我和兒子還是一如既往的好。儘管如此,我對丈夫還是不滿意,不知多少次想跟他離婚,可每當想起兒子跟我說的「媽媽,沒有我爸爸就沒有我,你如果找了一個合你心意的丈夫,不見得有我這樣合你心意的兒子,你不能離婚,怎麼說他也是我的爸爸。而且我不想像隔壁家的某某一樣,去爸爸家住幾天,又去媽媽家住幾天」這話時,我想離婚的念頭就打消了一些,但我內心深處還是不甘心與這樣的丈夫一起生活。尤其當我得知丈夫把他那份收入微薄的工作也丟了時,我就氣不打一處來,當天就找了一個賣房子的工作,讓丈夫在家裡做家務,接送孩子上學,我賺錢養家,我相信以自己的能力肯定能賺比他多幾倍的錢。
後來,隨著我收入的增加,我就更加看不上丈夫了,最終我向法院遞交了離婚申請書(在半年內生效),決定再找一個合我心意的好男人。但是在接下來的兩三年中,我雖然接觸了一些追求我的男人,卻發現每個人都有缺點,沒有一個符合我的要求標準,最終在丈夫的哀求和兒子的勸阻下,我放棄了離婚。但我對這段不如意的婚姻始終感到不滿,心裡有很多的痛苦和無奈,這樣的生活對我來說簡直就是一種折磨,但為了兒子我不得不繼續忍受著。